更高的风险。 罪犯的精神要件有时在不同司法管辖区有明确的定义,有时则可由主管法院确定。例如,法国判例认为,仅仅知道受害人处于危险之中并故意不提供帮助就足以达到标准。与此同时,评论者还提出了更容易满足的“应当知道”标准。在给定情况下,希腊海岸警卫队尽管知道有危险,但仍留在船上,这种情况很可能符合救助义务罪所要求的标准。 捍卫上级命令 虽然似乎已经满足了确立未能营救罪行刑事责任的所有要求,但海岸警卫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须受上级指示。在这方面,如无国界医生所记录的,有些国家当局下令不得干预协助遇险的移民船只(第 25 页,另见此处)。
当类似指示导致犯罪行为发生时
国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以上级命令为由否定行为的犯罪性质(例如,见希腊刑法第 21 条、法国刑法第 122-4 条和意大利刑法第 51 条)。此类辩护在所有国家刑事制度中都很常见,其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原则上,被告收到了命令,由于军事或 卡塔尔电话号码 其他机构等级制度,他们必须服从该命令。 虽然一些国内刑事管辖区认为上级命令是一种完全的辩护,除非指示明显违法,但其他一些国家则规定了其他理由,使辩护无效。例如,根据斯洛文尼亚刑法第 278 条,如果下属犯有战争罪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或者他们知道执行命令或指挥构成刑事犯罪,则上级命令不是一种有效的辩护。同样,希腊刑法规定,如果法律不允许命令的接受者审查命令是否合法,则试图执行命令并不会导致违反刑法。
尽管希腊的这项规定较为模糊
尤其是没有明确说明如何确定下属无法审查命令是否违法,但在当前情形下,上级命令的辩护似乎是一个相当薄弱的反驳论点。这是因为对这种辩护存在所谓的“有条件责任方法”,这种方法在国家刑事制度中盛行(第 299 页),似乎也适用于此 新加坡电话号码列表 根据这种方法,除非下属不知道或不可能合理地期望他们知道命令的非法性,否则不能免除他们的刑事责任。鉴于海岸警卫队的专业和日常工作,他们似乎有可能知道自己的救援职责,并且任何导致未能协助移民的指示都将导致违反国内刑法。 重要的是,即使上级命令的辩护适用,也存在与最初下达命令的人的刑事责任有关的问题。例如,根据《德国刑法》第 357 条,上级在担任公职期间煽动或承诺煽动下属实施违法行为或允许下属实施此类行为的,将受到有关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